省政府令第301号《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治理步伐》(以下简称《步伐》)已于2020年12月30日宣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该《步伐》解读如下:
一、立法配景
原《步伐》(省政府令第111号)1998年宣布实施,后经2002年、2008年、2017年三次修改。但随着近年来国家修订了招标投标相关执规律则规章,相继调解了招标投标规模、程序等内容,原《步伐》仍有部分条款与上位法不符,需要再次进行修订。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阅缠“放管服”,优化营商情况,取消一系列资质资格、审核备案,对新形势下招标投标事情提出了新要求,需要建立新生长花样下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的招标投标市场体系。我省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治理体制革新,实行综合治理和行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制,原《步伐》的有些划定已不适应革新形势要求。
在实际事情中,住房城乡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治理等部分间的监管协力亟待增强,招标投标市场和履约现场“两场”联动机制需要健全,标后履约需要增强。同时,为攻击勾通投标、弄虚作假、违法分包、转包、违法分包等扰乱市场违法行为,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需要完善。
二、立法历程
2020年4月16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0年规章制定计划(皖政办秘〔2020〕28号),将原《步伐》修订列入实施类项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司法厅等省直部分,拟定《步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各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分意见;通过中国安徽网、省司法厅网站等果真征求民众意见;到合肥、芜湖等地调研,实地听取下层政府以及国有和民营招标署理机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意见;召开立法论证会,听取专家、学者意见。在研究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借鉴兄弟省份立法经验,经过重复修改,形成《步伐》(修订草案送审稿)。期间,省政府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座谈会听取立法情况汇报。2020年12月22日,经省政府第125次常务集会审定通过,时任省长李国英签发省政府令第301号,将修订后的《步伐》宣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三、立法意义
《步伐》的宣布实施是我省推进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市场“放管服”的重要举措,是建立高效规范、公正竞争招标投标市场体系的法治包管,关于进一步增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治理,包管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各朴直当权益,增进建筑业连续健康生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重点内容
(一)调解立法依据和适用规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原《步伐》第二条适用规模仅限于种种衡宇及其隶属设施以及装置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对招标投标运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分的职权划分进行了划定,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我省对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职责的划分划定,修订后《步伐》第一条将立法依据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条将适用规模调解为衡宇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解决了我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运动在省级层面无法可依的问题。
(二)规范招标文件
针对近年来一些地方在招标文件中设立不正当不对理的招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加入市场竞争的问题,《步伐》第十条增加第二款划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故障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公正竞争;不得将所有制形式、企业注册地、过高资质品级要求、特定地区业绩及奖项等设置为招标条件。为解决企业反应强烈的垫资建设问题,凭据源头治理的思路,《步伐》第十条增加第三款划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文件不得要求中标的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三)推进工程总承包方法
工程总承包是国际通行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法,有利于实现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事情的深度融合,增进建筑业工业转型升级。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进建筑业连续健康生长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生长革新委《关于印发衡宇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步伐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步伐》第十五条增加划定: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项目内容明确、技术计划成熟,应当优先接纳工程总承包方法招标。其他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应当推行工程总承包方法招标。除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工程总承包规模内且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外,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直接发包总承包条约中涵盖的其他专业工程。
(四)推进联合体投标
近年来,我省各地在都会重点项目建设中,积极接纳联合体招标的方法,勉励建筑业企业强化相助,发挥各自优势,对积累企业工程业绩、提升建筑业产值增速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规范联合体招标投标行为,《步伐》在第二十三条新增划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配合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勉励建筑业企业接纳联合体投标方法加入重大项目建设。
(五)破解最低价中标难题
恒久以来,最低价中标一直是我省建筑业企业反应强烈的问题,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宁静,严重限制全省建筑工业生长。为杜绝低价竞标问题,借鉴浙江、湖南等省制定异常投标价格参照标准的做法,从立法层面规范评标行为,《步伐》第三十五条新增划定:投标人的报价为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须要的证明质料。投标人不可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法作来由置。
为贯彻落实2020年11月6日省政府研究重点行业经济运行事情专题集会精神,《步伐》第三十五条增加划定:异常低价投标参照标准由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分确定并宣布。国家另有划定的除外。
(六)统一投诉渠道
近年来,企业维权意识增强,涉及招标投标的投诉呈逐年增加趋势。为制止多头投诉、投诉无门,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办法》第三十八条统一了投诉渠道,并规范投诉行为:投标人或者潜在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运动不切合执法、规则、规章划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治理部分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须要的证明质料。投标人或者潜在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就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进行投诉的,应领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七)优化生长情况
一是推进工程担保。为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担负,推进工程保函替代现金形式包管金,《步伐》第二十二条新增划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包管金的,投标人应当按国家划定向招标人缴纳投标包管金。投标包管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包管金除现金形式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推行电子保函。该条明确划定凭据国家划定缴纳投标包管金,投标包管形式有三层寄义:一是现金形式;二是银行出具的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三是电子保函。为切实解决企业治理保函难问题,为企业纾困减负,各地要加速推行电子保函,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包管机构作为工程担保包管人开展工程担保业务。建筑工程招标项目通常能够通过银行保函、包管包管等方法提供的,相关部分和建设单位一律不得拒绝。
二是增强信用体系建设。老实信用是招标投标运动遵循的基来源则之一,为解决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滞后问题,推进互联网+信用监管,加速招标投标电子化进程,《步伐》第四十一条增加划定: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治理部分应当增强招标投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招标投标信用治理机制,与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对接,实现信息共享。
三是推进信用评价应用。近年来,我省各地积极推进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中的应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步伐》第四十二条增加划定: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治理部分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和履约现场联动机制。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投标运动中运用投标人履约行为的信用评价和行政处分结果。
(八)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为严厉攻击招标投标运动中勾通投标、弄虚作假、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步伐》第六条明确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招标投标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在执法监管中发明涉嫌犯法线索的应当实时移送公安等有关机关。第四十三条划定行政执法机关予以依法从重处分的划定。
(九)立异监管方法
为增进建筑市场高质量生长,牢固招标投标监督治理实践经验,《步伐》第五条明确建筑工程招标投标运动监督治理部分,第六条完善建筑工程招标投标行政执法监管机制,推进监管权和执法权并举,解决监管权和处分权脱节的问题。增加第五章“监督治理”,第三十九条划定:建筑工程中标投标监督治理部分应当接纳在线监督、“双随机、一果真”抽查、专项督查等形式,依法对建筑工程招标投标运动实施监督治理。第四十二条划定: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治理部分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和履约现场“两场”联动机制。